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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地宝
宁波市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流程一览
(资料图片)
申领程序
1.申请。
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个人和机构,于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登录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进行在线申请。
2.受理。
培训服务网根据个人社保缴纳地(或所在学校办学主体所在地)信息,将补贴申请提交至相应经办人社部门,并对是否受理成功给予提示。
3.审核。
经办人社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4.公示。
经办人社部门应当在官网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经办人社部门应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环节。
5.拨付。
经办人社部门在公示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通过的补贴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其他事项要求
1.鼓励企业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师带徒。推行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导师津贴制度,带徒导师津贴以徒弟数量和质量为依据,由企业职教经费列支。
2.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可按市场化方式开展培训,允许向送训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但收费标准须按物价部门要求执行并公示。
3.暂停开展一般性项目制技能培训,但保留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一老一小”照护人员技能培训以及新职业新工种等项目,补贴申领条件和标准仍按《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一老一小”照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甬人社发〔2022〕11号)执行。
4.企业职工通过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企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师带徒或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获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凭证书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或培训补贴。
5.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已纳入准入类国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凭证书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或培训补贴。
6.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将企业岗前培训退出技能培训补贴目录,鼓励各企业自行开展员工岗前培训,所需费用由企业自提自用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7.纳入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工种,符合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一线在岗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按要求进行申报补贴。
8.原则上申领技能提升和培训补贴都须在省市平台上开班备案。
本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已开班的培训补贴仍按照《关于公布宁波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和紧缺工种目录的通告》(〔2022〕37号)文件执行。各地要按照浙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执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如遇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变更的,按变更后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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