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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福龙马城服机器人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全资子公
司福龙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龙马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进行了 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放弃对全资子公司福龙马城服机器人科技有
限公司、福龙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海龙马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优先增资权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三者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长远发展,有
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子公司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桂丰先生、张桂潮
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汤新华 沈维涛 王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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